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专题专栏>历史专题>疫情防控 桃源在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3/7/4 9:37:45

公共服务场所复市,指挥部提出这些要求!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21 12:14 【字体:

关于做好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有序复市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有序复市和有效防疫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常疫控指发[2020]30号)和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市范围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游室、网吧、歌舞厅、电影院、茶楼、足浴、3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省级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旅行社、体育场馆、俱乐部、健身房、游泳池等,在完善方案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经营。暂缓开展聚集性大型文体活动和文艺演出。

二、有序复市

严格按照《常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场所防控指引》的要求执行。

1.复市准备。经营业主做好复市准备和防疫工作,自主决定复市时间,无需审批和备案。

2.日常消毒。各经营场所每天要消毒两次以上,包括桌椅、设备、门窗、卫生间等公共用具设施;要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垃圾要及时收集、分类集中处理,做好消毒、清理和巡查。

3.人员排查。上岗员工需持有健康证明,员工用餐实行分餐制。经营业主对所有上岗人员严格把关,特别是从境外返回和中高风险地区来桃人员不得上岗,按规定将上述人员上报社区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

4.场所管理。员工每日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体温监测;要引导进出经营场所所有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就医;要控制人员数量,公共场所人员不要扎堆,按区域限制人流量,保持适当距离。

三、加强监管

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指导和督促经营业主抓好落实,不因防控失误引发疫情,确保复市工作安全有序。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