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特护期全县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各类餐饮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农(集)贸市场、母婴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以及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四查一询”(即查场所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是否正确佩戴口罩,询问近期是否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等防疫措施,切实降低公共场所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特殊场所管理。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封闭管理制度,严管人员进出,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三、强化医疗、药品场所管理。医院要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一体化闭环管理,规范病例转运隔离流程,加强医院感染防控,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防止交叉感染。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禁止接诊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结膜炎、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患者。加强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零售药店不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发现相关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四、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学校要严格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落实“一校一案”、重点人员摸排检测、晨午晚检、症状监测报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核酸抽查等防控措施与制度,织密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五、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物流快递集散地等行业场所,要严管人员进出,原则上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场,要严格落实“四查一询”等防疫措施,严格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六、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合理设置车辆和人员进出查验通道,人员进入必须严格执行“四查一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表率,带头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七、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加大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力度,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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