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增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
12月4日,桃源县新增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为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感染者:男,47岁,为居家隔离的外省(市)返乡人员,居住地在桃源县夷望溪镇凌津滩居委会四组。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上述人员在桃源县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夷望溪镇凌津滩居委会四组。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桃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桃防疫要求。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来(返)桃人员要提前1天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桃。抵桃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桃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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