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窝潭乡实行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为了促进各项工作务实、高效、快捷的完成,避免检查工作“走过场”及督查打分“打和牌”的现象,今年以来,泥窝潭乡实行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制度规定,乡党委、政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阶段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以会议、文件的形式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要求通报点名到单位、到个人,对落实目标任务采取的好措施、好做法进行通报交流,对政令不畅通、工作不落实或质量较差、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采取批评、约谈等措施,并督查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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