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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林业局关于对山区乡镇生态保护给予政策项目扶持建议的回复

2016-07-28 11:27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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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华代表:

您在桃源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山区乡镇生态保护给予政策项目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关心,您所提的建议很中肯,也很切合实际,代表了我县山区乡镇特别是林区乡镇政府和广大林农的共同呼声。

我局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相关领导负责,指定造林股、资源管理站、计财股、办公室等职能股室,选派专人负责办理并进行专题调研,认真查找问题,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我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全县总面积66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21.9万亩,森林蓄积量排名全省第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广大农户造林积极性大幅提高,林业合作组织、造林承包大户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全县造林面积和质量相比以往都有显著提高,每年社会造林达5万亩以上。同时,我县通过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林业项目工程建设,省、市各级林业投入逐年加大,促进了全县林业建设长足发展,每年均有近2000万元补助资金投入到林业项目工程建设中。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县已先后争取并实施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油茶产业建设、世行贷款造林、长江防护林、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项目工程,完成建设面积27.54万亩,投入项目补助资金6231.6万元。

由于山区乡镇森林资源丰富,经济较为落后,林业项目资金更能发挥其效益,历年来,我局在林业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都注重了向山区乡镇倾斜,近年来每年安排给山区乡镇的林业项目资金约占70%。以龙潭镇为例,2011—2015年,先后安排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退耕还林工程、世行贷款、油茶产业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共实施建设面积1.3万亩,补助资金285.3万元,每年安排林业项目资金都在60万元左右,对当地的林业生产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由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具有很强的政策要求,受益主体主要为造林投资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和农户,受益面较小;同时林业项目资金作为补助性资金也是非常有限,造林资金投入的70%以上要靠造林方自筹,所以目前全县每年造林中纳入项目工程建设的比例较小,得到的项目资金也非常有限。鉴于林业项目建设周期长,受益期前投入大等实际,我局建议在林业工程建设中要自力更生,靠自身谋求发展,各造林主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开发,切忌盲目跟进,以免资金链断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给当地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2016年为“十三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我局将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绿色发展文章,真正让桃源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让山区林农尽快脱贫致富。

一是继续加大林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我局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对接,“十三五”期间在实施好常规项目工程的同时,争取德元贷款、天然林保护、生态林修复、碳汇林生态补偿等林业生态项目工程落户我县。除了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外,争取将我县的社会造林尽可能地都纳入到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的笼子,力争像农业部门的粮种补贴一样,只要是林农造了林,就会得到中央财政资金的补助,但这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呼吁,共同努力。

二是继续开展好林业项目工程的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有限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优质高效工程,抓好基地的后续抚育培管,将林业项目工程基地建设成丰产、稳产的示范基地,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继续加大对山区乡镇的林业项目和资金的倾斜。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的潜力,扶持和指导山区乡镇建设林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新业态,促进我县林业资源增长、山区林农增收、生态环境改善,林业建设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桃源县林业局

2016年7月25日

签发人:祁怀鑫 经办人:杨丽美、李朝晖

联系单位及电话:桃源县林业局,662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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