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发改价〔2021〕208号
全县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发改委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2、3),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收费政策发生变化,将根据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附件:1.2021年桃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1年桃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21年桃源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doc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桃源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