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佘家坪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佘家坪镇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736-698048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为有序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为此,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23年,佘家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年度报告和可行的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党委书记陈光华任组长,镇长陈跃春任副组长,谭立新、许翔耀、严兴、唐世伟、罗方丽、熊晖、龚幸扬、翦睿夫、李俊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内容“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3.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参与度。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三是推广湘易办,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查询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佘家坪镇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4条,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0条,户籍管理信息19条,养老服务信息2条,涉农补贴信息5条,医疗卫生信息18条,乡村振兴信息13条,自然资源信息5条,救灾信息36条,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信息14条。2023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桃源县基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佘家坪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度佘家坪镇政府信息管理力度加强,依据《条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分工负责,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准确上传信息,信息发布严格根据《条例》要求,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将信息上传至桃源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佘家坪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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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3年,佘家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质量不高等。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度化的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丰富信息内容。做好与各中心、办、站所、大队资料收集的互动性,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及时有效地收集、编写、公开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发布。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佘家坪镇在2023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