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 16:14 来源: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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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在政府网站各对应栏目及时、准确、发布单位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重点公开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处罚、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等项目,均按要求完善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医保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202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被公开投诉和被纠正案件。我局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受理、调查、处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可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公开申请。三是加强会商处理。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会商,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提高群众获取信息便利度。为群众更好更快更便捷获取信息,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在桃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平台链接”版块中发布信息,实时更新内容。

2.优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发文程序,规定以桃医保发及桃医保党组发名义发文的,须由拟稿部门提出公文属性认定意见,局办公室对报送意见进行审核,符合发文要求正式印发的公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和密级等标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务服务平台,将群众在政务平台上申请的医保服务事项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参保登记、核定缴费等常用医保业务实现“掌上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站内容开展自检,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归类管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提供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补齐工作短板,在深化医保政策宣传解读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全面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收到的建议提案答复情况进行了公开。2023年我局信息处理无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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