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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2019-03-04 09:12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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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发〔201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日

常德市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指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例如带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

(二)服务类。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包括乘用车、船舶、飞机等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等)、加油服务(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大型会议服务(包括全国或区域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大型会议服务)、一般会议服务(包括研讨会、表彰会等会议服务)。

以上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均属集中采购,无论金额大小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达到以下标准时,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市级:货物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金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按市级标准执行); 

区县级:货物项目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金额达到40万元以上的。

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实施的,招标规模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相关说明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协议供货、定点服务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的依据。采购人应根据本目录规定的品目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应采尽采。

(二)《常德市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电子版本,可到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e.gov.cn)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常德市子网(changd.ccgp-hunan.gov.cn)下载。

(三)实行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网上竞价、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采购人如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采购人应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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