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DR—2024—00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桃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桃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x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