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农提复〔2024〕5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姚志刚、彭俊铭、贺涛、刘生华、程勇军、朱文彬、周涛委员:
十分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你们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及再利用的提案》,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议回复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实施了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目前全县建立有13个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网点,通过企业收集与农户自主运送等方式对秸秆进行收集、加工、利用。初步形成“村(社区)+农机合作社+农户”的还田机制和“利用企业+转运中心+村(社区)+农户”的收储利用机制。收储利用消纳不完以及辖区内未建有收储运点和距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较远无法进行收储利用的,由乡镇将秸秆进行收集打包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新扶持成立的黄石镇秸秆收储中心,由桃源县绿康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和桃源县富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运营,年收储能力达5000吨以上,今年运营以来收储秸秆近2000吨。
二、关于“实施多项工作奖补”的建议回复
县财政统筹安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桃源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奖补实施办法》,对正常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或企业,每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按照每吨50元的标准,根据实际收储量进行奖补。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由中央或省市项目补贴建设的项目除外),按照每个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联合收割机新加装切碎装置的,按切碎装置购置费用的30%实行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额不超过1500元。新购置半喂入联合收割打捆一体机、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田间打捆机、灭茬机等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的,按享受国家补贴后价格的20%叠加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额不超过5万元。加强农机低茬收割作业奖补,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对工作开展好的合作组织,根据作业面积给予奖补。
除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纳入的奖补对象外,对收储本县秸秆2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点给与奖补,提高其积极性。同时要求相关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收储运点开展秸秆收储,发挥功效。鼓励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起带头模范作用的给与奖励补贴。
三、关于“推行秸秆回收试点”的建议回复
中共桃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桃源县晚稻低茬收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引导种植大户、水稻生产合作社等积极开展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全县建立水稻低茬收割示范点7个,分解下达了6.5万亩的水稻低茬收割办点示范任务,并要求乡镇(街道)加强对收割机安装粉碎机的巡查,确保收割机必须装有粉碎装置并开启才能下田作业,未安装粉碎机的禁止下田作业。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农作物秸秆进行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采用奖补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推动秸秆利用科技创新,积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试验。在黄石镇和三阳港镇建设了饲料化和燃料化利用试点,年利用秸秆超过1万吨。
四、关于“深入推行禁烧宣传”的建议回复
县、乡、村三级始终坚持集中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加强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利用“村村响”广播、发放宣传单、微信转发、悬挂横幅、入户宣传、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循环宣传。通过签订秸秆禁烧倡议书,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引导农民形成禁烧习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布置横幅100多条,树立宣传牌70余块。
最后,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签 发 人:易小元 联 系 人:史磊
联系单位: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839733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