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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机构

来源:架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4 10:55 【字体: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粮食生产、耕地“非粮化”整治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指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畜牧水产、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与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劳动就业和培训、社会保险、市场监督管理、劳动维权、社会救助、慈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妇幼保健等工作;指导、承办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指导政务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事务性工作,处理有关问题投诉;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负责辖区公共文化服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公共文化平台整合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特色文化活动,促进文化经济融合发展;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生态事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性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管理和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兵役登记、征兵、拥兵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军人的预备役登记、统计等工作;承担人武部交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交通、治超、集镇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控违拆违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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