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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16:58 【字体: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00153)

岗位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日常接待、来信来访、机关安全工作;负责各类信息整理上报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采购局机关办公用品和日常接待物品。负责信访、投诉和举报受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应急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岗位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编制、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异动;负责干部职工宣传思想、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岗位职责:负责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和本局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及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检查、指导本局执法工作;负责县长热线交办工作的处理和回复;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四)财务装备股

岗位职责:负责编制本局年度财政预算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固定资产、非税票据、现金、有价证券的管理审核与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的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的划缴工作;负责全局服装的采购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股

岗位职责:负责承担市政基础设施接收、运行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城市照明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设施验收、接收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夜景和道路照明工作。负责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承担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有关技术培训和技术攻关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单位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受理网上或书面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集中承办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宜;负责在县政务中心设立对外服务窗口。所行使的行政许可如下: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4.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5.城市绿化、亮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七)渣土管理办公室

岗位职责:负责对县城区内建设施工单位所产生的渣土进行监管和处理;负责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卫生责任书;负责县城区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办理渣土处置证前期预审;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实行处罚。

(八)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岗位职责:负责智慧城管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通讯设备的管理、建设与维护工作。

(九)城市管理监督考评股

岗位职责:负责承担各项创建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经营企业的监管及考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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