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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4:10 【字体:

(一)办公室(法制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负责信息收集、综合调研、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以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图书资料装备的指导管理和文书档案的建设;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信访、安全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党建指导办公室、桃源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桃源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编制师训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师训经费专款专用;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的拟订与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及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推动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县教师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和呈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县属中小学教师调配录用审核、劳动工资、考核、教师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协助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全县教师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副科级以上学校领导干部;负责副科级以上县属学校二层骨干、其他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和推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师生的奖励救助和捐赠。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上级和本级教育专款;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级经费的筹措、落实和管理;监控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县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总体建设规划,拟订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基建投资计划;检查和指导学校危房改造、校安工程建设、社会各界援建项目建设,编报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统计;负责全县学校和其他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教育收费、规范收费行为;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关于教育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对全县教育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局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对下属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和有关专项审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做好本县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和相关贷后管理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助学活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股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助上级并归口管理示范性学校、特色学校的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各类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教育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等进校园学生读物及书目的管理;组织贯彻《课程方案》;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劳动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的审批、报批,组织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生产实习和产业开发及科技推广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法制教育、负责中小学研学实践(校外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艺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健康体检、传染病防控、卫生防疫和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招生;负责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的管理;评价、组织、协调有关各类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参与学校布局调整、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校安全管理股(桃源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桃源县教育局信访维权服务工作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信访维权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拟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拟订学校安全工作考评目标,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类学校的内部治安防范、学校的安全稳定与平安创建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和特殊时期的维稳工作;负责检查和协调全县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状况和集中整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 实施本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社会力量办学许可审批、校车准入许可。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

其主要职责为: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加强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负责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核和监管工作,按权限开展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八)桃源县教育督导室,为教育局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承担桃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县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教育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专项督导、调研;起草教育督导报告;完成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桃源县招生考试院,为教育局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拔飞行学员及其他考试组织指导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订自学考试地方性规章,负责全县高考、学考、自考、成考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宣传、报名、组考工作;负责考生考籍及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等管理工作;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自学考试辅导学校、班、点的工作,为考生提供自考、成考教材和资料。负责管理全县成人教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桃源县电教仪器站,为教育局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设备,实验教学、电化教育和教育技术研究以及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实验教学、电化教育与教育技术研究以及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组织中小学校仪电、教育信息化等相关设施设备的预算与采购;负责中小学电化教学、信息化、实验教学的应用与评价、多媒体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建设的管理与统计工作;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实验教学、电化教学、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和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培训。拟订和执行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规范学校校园网建设建设;负责全县学校网络和教育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水平评估和经验推介工作;开展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信息政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桃源县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为教育局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教学研究计划,组织教研人员开展教研活动,检查全县中小学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使用教材的情况;组织教研人员学习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组织广大教师进行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渠道和教学要求的改革,协助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学理论和实践的专题学术研究,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支持学科研究会的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改革实验,选取典型,总结推广教改经验;介绍国内外教研、教学信息动态,帮助教研员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从实际出发,改进教研工作;接受教学业务咨询,解答教学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做好全县中小学素质检测的考试命题工作;进行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指导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桃源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中心,为县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申报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机构和社会助学机构的统计汇总审核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学校的申报审核工作;协助组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质量评估、验收考核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监控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监控社会力量办学的经费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十三)桃源县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为县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督促学校加强食堂、商店管理,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方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勤工俭学队伍的管理、培训及全县勤工俭学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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