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以及特约审计员的聘请联络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单位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考核;负责本局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法制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
(四)财政金融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
(五)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六)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股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八)经济责任审计股
组织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九)重大项目审计股
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对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十)电子数据审计股(内部审计指导股)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指导县内部审计师协会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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