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桃人社许决字〔2021〕1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桃源县宜生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3月5日报来的《关于开办桃源县宜生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及实地核实,符合《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同意成立桃源县宜生职业培训学校,由我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逾期需重新申请换发),许可编号为人社民1807044000029,办学地址设在桃源县漳江北路52号。
二、学校开展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培训,依核准办学类型面向全县招生,招生广告和简章需经我局核准后,方可按规定发布。
三、学校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充实教学设施,提高办学管理水平,聘任具有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组织培训,使用人社部门规定教材,加强学员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每期结业后,应积极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培训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员求职、自主创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五、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进行相关登记。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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