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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批复

来源: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9 10:42 【字体: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3〕52号)文件要求,同意你们上报的《桃源县实施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请示》(具体项目见附件),并明确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报批或备案。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书和资金使用方案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每月应到项目实施单位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审查项目资金支付是否合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禁项目实施中出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黑涉恶及其他违规违法问题。

四、严格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应组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复核验收的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实施方案一致,建设的质量和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投资是否足额完成,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是否完整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是否合规,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12月底之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在支付项目建设

资金时,一律从项目实施单位对公账户转账支付,严禁大额现金支付。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土地、非生产性汽车、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设施支出和补助项目前期、人员培训等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支出。

附件: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docx

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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