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世行贷款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组织协调搞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项目申报和实施。
4、组织县级机关、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欠发达乡村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
5、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乡村的科技进步。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乡(镇)、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7、指导帮助贫困乡村,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快脱贫步伐。
8、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9、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10、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11、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办部门预算只包括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财务股,监测股。单位共有在编人员17人,其中事业编14人,行政编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扶贫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239.79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3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23.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3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632.01万元。原因是全县脱贫攻坚相关经费预算不再由本单位编制。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3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2万元,住房保障9.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23.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9.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33万元。原因是全县脱贫攻坚相关经费预算不再由本单位编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7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5.75万元,占79.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3万元,占11.12%;住房公积金支出9.29万元,占7.6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万元,占2% 。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79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办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20.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33万元,下降6.45%。主要是由于单位实行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2019年省市县扶贫检查、培训增多。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23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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