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规划、管理、组织、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属。主要职责包括:
桃源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桃源县文化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桃源县图书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桃源县博物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桃源县宋教仁故居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桃源县翦伯赞故居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桃源县汉剧高腔传承保护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制股、市场管理股、公共文化股、体育事业股、旅游发展股等八个股室,现有行政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25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小车1台。
文体广新局有7个下属单位,包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物局、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馆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汉剧高腔传承保护中心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县瑞源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1个企业单位。7个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65人(全额拨款在职人员74人,差额在编在职人员35人,自收自支在编人员56人),临聘9人,退休人员138人(全额30人,差额29人,自收自支79人)。
第二部分 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文体广新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以及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图书购置、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其他文物支出及文体活动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文体广新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799.93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9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6.34万元,占48.08%(经费拨款1322.34万元,占98.2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4万元,占1.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万元,占1%;上级补助收入644.02万元,占2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1.57万元,占27.92%。收入较去年增加865.51万元,主要是上年上级补助收入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79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87万元,占55%;项目支出 1235.56万元,占4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8.50万元,占1%。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3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5.51万元,增长45%,主要是增加提前下达安排的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3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1156.40万元,占85.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5万元,占7.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6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66.23万元,占4.92%。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71万元,增长5.57%,主要是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县文旅广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7.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2.26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县文旅广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18.44万元,全部为专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图书购置、农村公益放映、非遗保护、文物保护、群众文化活动、免费开放、湖湘文化交流协会、宋教仁故居工作经费及张锡良书法讲习公益班工作经费等。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县文旅广体局2019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8.50万元,全部为专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县博物馆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县文旅广新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县文旅广新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县文旅广新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1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文旅广体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县文旅广体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6.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桃源县文旅广体局预算公开表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 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 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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