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桃源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四、桃源县民政局2019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建议,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3、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社区建设开展及和谐社区创建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承担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5、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推进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6、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委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7、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档案、建筑物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档案、勘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公益性公墓设立审批。
8、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拟订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敬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承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承担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11、管理国家、省、市和区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12、负责养老机构、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桃源县民政局属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26名,专技编制5名,事业编制46名;实有在职人员73人,离休3人,退休49人。
县民政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规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
股,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桃源县民政局本级单位
桃源县殡仪馆
桃源县福利中心
桃源县老区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事业性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7123.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606.13万元,其他收入517.25万元。
因本年度将进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较于上年度减少1907.66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2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3.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6万元;项目支出5813.92万元,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9.92万元。
本年度将进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较于上年度减少1907.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309.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基本工资福利支出903.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6万元,具体详见附件6-1、6-2、6-3。
因本年度将进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较于上年度减少1907.66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5813.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专项商品和服务。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9.9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民政对象各项保障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794万元。
因本年度将进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相较于上年度减少1907.6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53.39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2.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5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劳务费14万元,因机关院落维修改造,维修费、办公费增加,较去年增加77.1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因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三公”经费相较于去年持平。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桃源县民政局共有车辆5台,其中:殡葬专用车辆3台,救助专用车1辆,救灾专用车辆1台,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9.62万元。
详情见附件
5、政府采购情况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36.9万元,其中县城区地名标志牌规范设置项目150万元,其他维修11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采购21.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56%。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特此说明。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格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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