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督促和落实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扰乱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落实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三个股室,下设乌云界、茶庵铺两个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总收入505.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5.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总支出505.84万元, 收支平衡。主要是因为车辆老化快;办案成本增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储备设备更新换代快。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505.8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05.84万元,比上年406.67万元增加24.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8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505.84万元,比上年增加24.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保障增加以及办案质量要求提高,办案成本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增加24.39%万元,比上年增加24.39%。主要是因为办案质量要求提高,办案成本增加;车辆编制减少租车费增加;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储备设备更新换代快。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9.12万元,占总支出的5.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95%,农林水支出450.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02%,住房保障支出16.56万元,占总支出的3.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5.84万元的88.59%。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71.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日常公用经费7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8.28万元,比上年减少3.56万元,减少12.5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7.18万元,比上年减少6.41万元,减少9.75%;公务用车支出21.1万元,与上年18.25万元增加了2.85万元,主要是加强森林防火巡察力度。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还新办了食堂。
2、2018年全局公务接待20批次,41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出国(境)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根据财政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开展了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 为实现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更上一层楼,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18年我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构建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单位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原则、范围、程序、指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要求,为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的开展是实现财政项目评估与财政支出政策评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我单位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围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的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把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我单位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将我单位“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和“环卫设施维护费”两项专项资金以及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分别科学合理编制《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把绩效指标逐一予以细化和量化。
(四)提升绩效运行监控
绩效运行监控是财政部门、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的管理活动。一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月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完成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以每年10月底为节点,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监控结果报财政部门。二是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把绩效评价作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安排预算的关键环节。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准时完成当年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本部门单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确定评价等级,把评定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年末部门资产总计248.96万元,其中流动19.66万元,固定资产222.9万元,净资产229.31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