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3-22 17:40 【字体:

2019年桃源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具体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第六部分  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我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3、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等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5、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同人在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

 6、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及各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桃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15、指导全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建设。

16、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负责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和看守所经费独立核算,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除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以外的所有二层单位的预算。我局的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综合管理机构: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

2、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3、直属机构: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4、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一乡(镇)一所(漳江镇设两所),全县共设28个派出所,分别为漳江派出所、二里岗派出所、陬市派出所、漆河派出所、茶庵铺派出所、热市派出所、青林派出所、枫树派出所、木塘垸派出所、架桥派出所、马宗岭派出所、盘塘派出所、九溪派出所、黄石派出所、双溪口派出所、理公港派出所、牛车河派出所、龙潭派出所、观音寺派出所、三阳派出所、佘家坪派出所、夷望溪派出所、泥窝潭派出所、剪市派出所、杨溪桥派出所、西安派出所、郑驿派出所、沙坪派出所。

桃源县公安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安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上级补助、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二层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各专项经费。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数1491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19.23万元,上年结转599.8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52.32万元,主要是因人员经费增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提标、新招录30名辅警、追加96名“老三员”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增加、基建经费增加。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19.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89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09万元。支出比去年增加了3387.4万元,主要一是新招录的民警和城市快警,人员经费增加了;二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了,同时启动了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的建设、三所一队建设、四个派出所建设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919.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897.06万元,占93.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88万元,占3.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05万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324.09万元,占2.1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312.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852.6万元、津贴补贴1713.58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50万元、水电费14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    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607.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673.4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一般业务办案、中心工作、维稳突发事件处置、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打击黑恶等刑事犯罪及开展刑事技术侦查等、打击假发票、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办证中心制证工本费、反恐宣传、管控重点人员等、行政拘留所运转等;运行维护专项54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机关大院及各二层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警务通购置、专用技术设备购置等方面;基本建设支出3393.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三所一队、陬市派出所业务用房、浔阳派出所业务用房、黄石派出所业务用户、三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六部分  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115.92万元,下降了7.69%,主要是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了运转所需的水、电费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了1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0万元,召开会议650次,参加人数17000余人,内容为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及调度会、治保主任会、各类业务工作安排,计划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相关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的标准预算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培训费预算40万元,培训30次,参加人数2000人,内容为警衔晋升及相关业务工作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33.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40万元,工程类采购3393.62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1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2.02万元,项目支出5607.0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第七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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