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农业各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
3、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与植物检疫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4、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5、 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
7、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的审核;
8、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桃源县农业局是行政单位,共有编制223个,其中行政编制26个,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194个。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05人。另有下岗再就业援助对象19人,离休1人,遗嘱17人,退休223人。设办公室、综调股、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新农村建设股、蔬菜管理股、发展计划股、外事外经股、信息股、党风廉政办公室、综治办、物业组、电力退管中心、富硒办、乡镇企业培训中心18个部门。另设14个局直属单位,包括良种储备中心、耕地质量管理处、农业执法监察大队、种子管理站、粮油作物站、经济作物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科技信息管理站、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保险勘查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全部纳入2018年农业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农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为30152.35万元。与2017年上比,减少5992.95万元,减少16.58%。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比上年拨入减少及本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实施完工,结转至下一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982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59.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7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369.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66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28%,项目支出23929.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29782.86万元,比上年减少6213.44万元,减少17.26%,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省级专项资金减少及本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实施完工,结转至下一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97.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6%,与2017年相比,减少9275.13万元,减少26.07%。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省级专项资金减少及本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未实施完工,结转至下一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9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6%;科学技术支出15万,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4%;农林水支出25630.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7.46%;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94.64万元,支出决算数2629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6.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1%;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0.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89.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8647.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6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4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75.7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0.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97.77万元的9.09%。其中人员经费206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32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4%,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万元,决算支出79.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决算支出39.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万元,决算支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支出比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73万元,占49.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50.1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73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人员840批420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及乡镇业务联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主要是路桥费、燃油费及保险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4.26万元,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为4.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重点项目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市场准入“三品一标”认证管理专项和烟叶特产税专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专项及整体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按照财政绩效管理部门要求已公开(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26.19万,包含日常公用经费即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等。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53.53%,主要原因是原乡镇企业局、农业农村工作部并入我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为912.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414.98万元,服务类支出为49.93万元,工程类采购支出为447.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9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为665.9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7.35万元,公务车辆1台15.3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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