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1:00 【字体: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2021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附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易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41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40个。事业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7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职能股室、12个二级机构和2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现有人员237人【其中在职人员194人(含自收自支人员17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9人,遗属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桃源县征地拆迁事务所

3、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5、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14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61万元,其他收入61355.01万元,上级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520.18万元,上年结转2847.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337.5万元,主要是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7145.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5万元,农林水支出1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36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7.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337.5万元,主要是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40.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3万元,占8.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7万元,占3.56 %;城乡社区支出139万元,占6.2 %;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占8.69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43.38万元,占73.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61.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77.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离休费及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84.27万元,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党建经费和老干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7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9万,用于规划工作经费104万元、规划展示馆维修维护专项35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40万元,用于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专项40万元和不动产工作经费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1.6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土地储备成本支出未纳入本次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428.51万元,合计512.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47万元,下降14.57 %,主要是厉行节约,在保运转同时压缩各项日常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4.6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3.65万元,拟召开25余次会议,涉及人数4000余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培训费预算22 万元,参加培训人数500余人次,内容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掉了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35.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725.63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3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1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14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53万元,项目支出64291.25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0.98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万元。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附表


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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