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国资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和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管理系统,定期向财政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对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化。
2、审批国有资产处理、变动产权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事项。
3、负责组织对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纠纷。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内设股室8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绩效评价股、监事会中心(含财务)、产权管理股、资产经营股、资产监管股、资产处置股;下辖国有投融资公司6个,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常德源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桃源县空间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桃源县漆河自来水有限公司、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40.00万元,其他收入164.4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4.3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9.5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安排的专项支出。支出较去年增加74.3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5.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万元,占83.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万元,占1.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9.91万元,占90.02%。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5.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国有资产看管维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全部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服务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维护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47.4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由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保障。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了12.5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2.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上传附件
桃源县国资局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1).xls
桃源县国有资产与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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