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1-27 14:55 【字体: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纪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案件,承办县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监委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人民政府、上级监委机关的指示;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人员、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办核定,县纪委副科级内设室部13个,副科级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室部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调研室)、组织部、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所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党风廉政责任制“两个责任”落实、廉洁文化宣传、“互联网+监督”督导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收入。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7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2.60万元,占99.98%(经费拨款1380.40万元,占49.7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92.20万元,占5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65万元,占0.02%。2021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49.73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7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25万元,占54.0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8.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占45.97%,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万元、资本性支出100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49.73万元,增长37.05%,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7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36万元,占91.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9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93.80万元,占3.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5万元,占1.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129.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7.8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75万元,全部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党风廉政责任制“两个责任”落实、廉洁文化宣传、“互联网+监督”督导及办公楼装修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县纪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县纪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4.55万元,增加14.4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开支增多。

(二).2021年县纪委“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是提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压减各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各类全体干部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各类文件学习传达;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人数16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5万元,其中政府货物类采购预算50.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4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6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桃源县纪委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8张表).xls

    附件2: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2).xls


  附件3: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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