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3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1、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3、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4、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为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提供养老保险服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养老金发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持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我中心下设办公室、待遇计发股、退休人员管理股、征缴股、个人账户管理股、被征地农民保险股、财务股、稽核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现有编制55名,其中事业编制55名;实际在册人数69人,其中:在职职工35人,退休23人,临聘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归口管理使用的事业运行经费专项(退休人员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入伍老同志增发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配套等专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7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预算总收入较去年的3062.27万元减少307.8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养老基金补助大幅减少及人员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754.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7.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经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54.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38万元,占98.05%;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7.14万元,占总预算的1.3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68.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接待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3.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十个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1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86.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5.4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6.38万元(主要用于城居保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居保的宣传及收缴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县级配套资金1332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城乡居民60岁以上人员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256.2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的缴费补贴;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42.5万元,主要用于对离退休老干部的补贴;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补贴109.5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财政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补贴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入伍老同志增发生活补助22.68万元,主要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入伍老同志的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管理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75.42万元,主要用于一二级残疾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13.9万元,比上年预算的273.27万元减少了59.37万元,下降了22.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费及业务接待费开支,运行经费总开支仅占去年同期的78.27%。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的29万元减少了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0万元,拟召开2次全县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会议,人数56人,主要内容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基金安全警示;培训费预算0.70万元,拟开展3次全县各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社保业务、退休认证等工作培训,人数125人,内容为帮助企事业人员办理认证及相关业务的工作培训;不再另拟举办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01万元,项目支出2086.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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