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水库大坝枢纽、灌区及库区工程项目除险加固和配套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实施管理;
2、负责制定和执行水库防洪、灌溉用水及发电综合安全生产调度管理;
3、负责辖区内水政执法及水资源保护管理;
4、负责自营收入项目依法经营效益管理。
(二)机构设置
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3个正科级二级机构(2016年批复成立的水资源保护处、2017年批复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批复渠道管理所升格为正科级,“三定”方案待定),1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大坝枢纽管理所);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程管理科、水库管理科、经营管理科(电站));下辖有4个企业(渔场、园林场、粉末厂、开关厂,其中园林场、粉末厂、开关厂早年都已停产倒闭).现有编制163名,实有在职人员195人,退休245人,临时聘请人员6人,遗属25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小车1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57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576.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29万元,农林水支出212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金和社会保障的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76.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1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96.29万元,占3.7%;农林水支出2120.76万元,占82.31%;住房保障支出154.06万元,占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0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7.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个待遇方面以及职工福利性待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救济、抚恤费、退休费、奖励金等方面;公用经费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8.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程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灌区渠道的日常维护等方面;水资源保护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白蚁防治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的枢纽工程的大坝以及灌区的渠道的白蚁防治等方面;地方电网移交补助支出26.82万元,主要用于黄石水库电站日常开支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维修(护)和福利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业务变动不大(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6次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灌区渠道春冬修协调会、项目工程启动会;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电站业务技术、渠道维护、枢纽维护等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拟举办电站业务技术、灌区渠道设施设备维护养护、枢纽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培训业务活动,经费预算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7.7万元,项目支出168.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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