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1-20 16:32 【字体: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县委、县政府行使有关职权,对桃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1、负责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3、负责审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者报批。

4、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

5、负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负责按规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建设规划、劳动人事、治安、房产、国有资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7、负责兴办和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8、负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处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9、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进行协调管理。

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机构的工作。

11、负责履行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升格为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创元工业园、漳江工业园和陬市工业园3个园区组成。根据编办文件,单位内设直属机构1个,即创元工业园管理办公室;职能科室5个,即办公室、招商合作局、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社会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临时机构1个,即陬市工业园办事处;排除机构2个,即桃源县财政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另根据单位工作的需要增设了环保站、财评中心及警务室。园区机构改革以后,单位原有机构限额、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大部制管理。内设4个部和两个派驻机构,即党政工作部、招商合作部、产业发展部、建设管理部以及财政分局、自然资源分局。

(三)编制情况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行政单位。现有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70人,其中管委会在编人员43人,派出机构人员18人(包括财政分局4人、国土分局7人、司法局派出1人、环保站2人、公安警务室4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借入1人;退休1人。

(四)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2020〕2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实行相对独立的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

1.收入分享。高新区规划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生的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县财政与高新区按2:8分享;高新区规划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全额返还高新区(每年出让的商业用地原则上不超过100亩)。高新区实行收入分享后,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外,县财政不再向高新区安排预算支出。

2.管理模式。经与县财政局协商,高新区的所有财政预算指标经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其支付业务审核授权由高新区财政分局全权负责。

3.园区绩效。高新区实行按绩取酬的绩效管理制度,高新区绩效=高新区绩效基数×发展系数,绩效基数由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发展系数根据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额度由高新区绩效、岗位系数、部门考核系数及个人考核系数等综合因素计算后确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拟安排收入33640万元,其中:税收分成收入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园区发展资金300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64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了32708.52万元,主要是因为:一是园区改革试点,与县财政进行税收分成;二是园区今年准备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三是本年增加了大量的基金收入。因此导致本年收入增加且增幅较大。

    上级补助收入为高新区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拟安排支出3364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3万元,公用经费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32312万元,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2197万元,资本性支出24669万元,对企业补助54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32708.52万元,主要是因为:一是专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基础设施建设增多;三是基金支出较多。因此导致本年支出增加且增幅较大。 

(三)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度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0万元,较去年增加8543.86万元(较去年增加1800.73%),原因一高新区2021年实施了园区改革,执行相对独立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与县级财政税收分成,执行园区绩效政策,导致预算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高新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8.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9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32.96万元,工资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95万元、绩效工资295万元等(详见附表),奖金49.6万元(详见附表),养老保险74.25万元(详见附表),行政单位医疗29.72万元(详见附表),其他保险2.86万元(详见附表),伙食费补助37.54万元(详见附表),职业年金12.38万元(详见附表),住房公积金68.45万元(详见附表)。2021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78.82万元(较上年增加104.97%),园区体制改革,执行园区绩效制度,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高新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71.62万元,主要是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64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工业企业用地享受优惠政策缴纳的包干土地价款1440万元、商业开发用地净收益11200万元、国有公司用地按成本价缴纳的土地价款3000万元、政府重大招商项目征拆资金7000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2640万元,包括:企业发展扶持支出34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支出2800万元、土地征拆成本13500万元、土地报批税费6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393.4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2.72万元,比例为13.75%。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日常开支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机关事务中心派车,招待费减少1万元是单位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20.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50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8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万元,项目支出 9672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3).xlsx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高新区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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