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建立于2000年3月,2000年3月由桃源县工商局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组成。
1.经营管理市场资产、市场内物业管理、市场规划、开发、维修。
2.负责市场内治安、消防、卫生等日常服务。
3.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和其他服务。
4.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费提成和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5.全面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业务股,下设机构6个:荷花农贸市场、漳江农贸市场、新河桥农贸市场、东街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桃源商城,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截至2022年底,核定事业编制101人,实有122人。其中在职人员74人,另有退休人员48人,遗属7人。单位负责人:龙成。地址:浔阳街道荷花农贸市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4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漳江农贸市场的隐患整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4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漳江农贸市场的隐患整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5.66万元,占84.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0万元,占6.61%;卫生健康支出41.33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77.38万元,占5.5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54.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被装购置、老干经费、农残检测、商城喷淋系统、维修(护)费、乡村振兴、漳江农贸市场隐患整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9.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0万元,上升0.05%,主要原因是新修东街农贸市场增加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在保运转同时压缩各项日常公用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东街农贸市场招租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对东街农贸市场的门面、摊位进行招租;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人数90人,内容为农残检测业务知识以及消防安全业务知识;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47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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