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森林公安 发布时间:2023-01-17 15:20 【字体:

2023年度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等。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内设科室3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三个股室,下设乌云界、茶庵铺两个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67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5.38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673.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4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5.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73.4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8.03万元,占6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6万元,占6.11%;卫生健康支出17.84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32万元,占4.75%;住房保障支出34.41万元,占5.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00万元,占16.3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85.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等方面,基本工资127.2万元,津贴补贴55.17万元,奖金61.94万元,其他工资及福利支出11.59万元,住房公积金34.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16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133.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7.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含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93.6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员人员经费等方面;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相关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33.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22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将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劳务派遣人员支出调至商品服务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减少了13.29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训。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3万元,项目支出187.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
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森林公安预算公开表(20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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