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2022年决算公开

来源:森林公安 发布时间:2023-07-17 16:43 【字体: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22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2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等。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内设科室3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三个股室,下设乌云界、茶庵铺两个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15.8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4万元,增加24%,主要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

2022年度支出总计715.8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64万元,增加24%,主要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15.8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38万元,占95%,其他收入35.48万元,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15.8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5万元,占79%;项目支出150.36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0.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6万元,增加18%,主要是因为增加项目资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0.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6万元,增加18%,主要是因为增加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6万元,增加18%,主要是因为增加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0.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万元,占总支出的0.08%;公共安全支出501.15万元,占总支出的7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1万元,占总支出的4.46%;卫生健康支出12.28万元,占总支出的1.8%;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5.88%;住房保障支出21.06万元,占总支出的3.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88万元,占总支出的11.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准确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74.88万元,支出决算为7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此项目为本年年初安排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74万元,减少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4.28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置新警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9万元,增加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2台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6万元,占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47万元,占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9个、来宾150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划管理以及单位综合事务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28万元,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9万元,主要是辆警车维修及保险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9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万元,增加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增加,保障基本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由于疫情影响,减少会议及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根据财政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开展了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等工作,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为实现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更上一层楼,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构建完整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单位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原则、范围、程序、指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具体规定要求,为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的开展是实现财政项目评估与财政支出政策评估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我单位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围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将绩效的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的全过程,把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作为我单位今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将我单位“垃圾厂生产运行经费”和“环卫设施维护费”两项专项资金以及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分别科学合理编制《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把绩效指标逐一予以细化和量化。

(四)提升绩效运行监控

绩效运行监控是财政部门、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等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情况的管理活动。一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式,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月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完成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以每年10月底为节点,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监控结果报财政部门。二是对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强化绩效评价工作

把绩效评价作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安排预算的关键环节。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准时完成当年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本部门单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确定评价等级,把评定结果作为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森林公安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2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570276893C,单位负责人:孙大荃。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乌云界派出所及茶庵铺派出所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20人,其中局本级20 2022年单位在编在岗22人,其中局本级21人。退休人员1,劳务派遣人员1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县森林公安局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资产总162.94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总额162.94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700.38万元,年内调整预算15.49万元,决算收入71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715.87万元。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7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5万元,项目支出114.88万元。部门决算支出7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5万元,项目支出150.3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 打击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办结率98%,行政案件办结率95%

目标2: 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实现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 1‰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乡镇检查28个,国有林场检查3个,督导检查每月一次,组织学习每月一次。

②质量指标。火灾发现处置率100%,刑事案件办结率98%以上,行政案件办结率95%以上,接警出警率100%,案件办结合格率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时效在2022年内,出警时效10分钟以内,完成及时率99%

④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99%

2)效益指标

①保障国家及居民财产安全。

②控制消除火灾隐患。

③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1‰

④遏制乱砍乱伐和盗猎行为。

⑤减少10%火灾发生率和0.2%火灾受害面积。

⑥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⑦满意度。游客满意度90%以上,保护区群众满意度90%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8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2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565.5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5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4.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95万元。年末结转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14.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追加调整35.49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50.37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150.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预算支出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一年来案件办理情况。我局以“百日行动”、“沅澧安澜”系列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昆仑行动”、“长江禁渔”、“洞庭清波”等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截至1024日,我局牵头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立23起,破20起,诉26人,行政案件4起,治安拘留7人;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立6起,破2起,诉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立2起,破2起诉5人;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立1起,破1起,诉2人;妨害植物检疫刑事案件立4起,破1起、诉1人;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立15起,破12起,诉20人。

2、工作开展情况。在桃源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桃源县森林公安局上下一心,克服新冠疫情影响,众志成城,聚焦主责主业,在队伍管理与建设、案件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做为杨溪桥镇金马村、岩吾溪村、冷家溪社区乡村振兴后盾单位,我局派出18名民警与49户村民结对帮扶,宣传政策,为村民制定帮扶计划,全年集中帮扶干部走访4次,筹集发展养殖鸡苗,抗旱水泵、水管等帮扶物质3万元,为身患重病的重点监测户杨杰捐款0.6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扎实有效,火案侦破更高能高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更务实高效,森林公安事业稳步推进,工作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认可。

(二)、队伍管理情况

1、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坚持党建引领,定期组织党员、民警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森林公安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贯彻到每位党员和民警当中,用政治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民警的思想,不断提高党员、民警的思想觉悟。

2、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格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或干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等,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加强执法和素质教育,更加重视执法质量和执法安 全。从端正执法思想和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入手,立足实际、着眼实用、贴近实战,积极深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民警个人素质,重点强化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治安防范能力等。“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提升了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4、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和 精神文明建设,我局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民警恳谈活动,及 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认真落实民警工作正常晋升、警衔 晋升、职级晋升等福利政策。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县里组织的 各项比赛活动,和省里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活动,极大丰富 了民警精神文化生活,为民警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业务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森林公安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充分 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 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县委号召,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森林公安局联合县防火办、县融媒体中心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切实增强了全县群众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打下坚实基础,一年来,我辖区未发生一起重大火案。

2、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做好长张高速常德西出口的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优势,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居民小区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科技强警基础不够坚实、底子还比较薄弱,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2、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但民警对新增加的食药环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还存在很多不足。

3、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人参与宣传氛围不浓。

4、执法质量和执法安全有待进一步提高。

5、转隶后,管理体制与新职责职能磨合不畅,部分干警存在思想不稳和观望思想,干事创业激情不高。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继续以“昆仑行动”系列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沅澧安澜”、“长江禁渔”、“洞庭清波”、“利剑行动”、“涉砂涉矿”等多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力争破获刑事案件数量、打击质效创历史新高,坚决守好“绿水青山”。

2、在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药、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犯罪,全力守护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药罐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在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方面:全面落实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精神,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警企联系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系统治理,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假冒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为维护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声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继续保持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 动的力度,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要加强对重要地区重要部位、重点路段的巡防检查力度,加强与各街道乡镇的协作、沟通、联系,加强林区情报信息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5、努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办案资 料的审查、审核,严把办案质量关。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积极配合开展业务学习,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

6、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根据县情、村情、户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帮扶计划,确保真帮扶、不返贫。

7、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确保全局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全力做好森林公安各项工作。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6分,自评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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