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本级)
2021年度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 4 月16日
2021年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1〕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21年度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预算。下设3个股室(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所属2个直属事业单位为(桃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桃源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共核定编制29个: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1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6人(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2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71.77万元,负债总额20.34万元,净资产总额1251.43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3800.94万元,年内调整预算12852.58万元,决算收入128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23.2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2852.58万元。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285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3万元,项目支出12519.95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2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3万元,项目支出11964.7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5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55.18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1)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按季度足额发放,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2)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自谋职业补助金按时发放;
(3)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做好安置工作;
(4)加强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2. 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
按时按量准确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完成军队移交人员的移交接收、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推进服务对象建设体系;
涉军人员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数量指标。残疾军人抚恤补助651人,三属定期抚恤补助145人,在乡复员军人补助542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1811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289人,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补助5531人,60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人93人,慰问义务兵优待金家庭444人,现役军人奖励金363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309人,烈士祭扫亲属385人,退役士官、军人人数331人。
质量指标。发放标准合规率,审批流程合规率,发放对象合规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维护社会稳定,群体性上访事件减少,及时发放补助对优抚对象生活明显改善。
(6)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43.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89.0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332.63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33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0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557.39万元。上年结转823.28万元,追加调整8139.2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2519.95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11964.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55.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年初 预算 | 上年 结转 | 本年 调整 | 可执行 指标 | 决算 金额 | 结转 结余 |
1 | 抚恤 | 2590.54 | 72.64 | 6856.86 | 9520.04 | 9456.43 | 63.61 |
2 | 退役安置 | 876.85 | 651.92 | 839.55 | 2368.32 | 1894.22 | 474.1 |
3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 82.94 | 107.06 | 190 | 172.53 | 17.47 |
4 | 优抚对象医疗 | 90 | 15.78 | 300.97 | 406.75 | 406.75 |
|
5 | 扶贫 |
|
| 5 | 5 | 5 |
|
6 | 组织事务 |
|
| 0.15 | 0.15 | 0.15 |
|
7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29.69 | 29.69 | 29.69 |
|
合 计 | 3557.39 | 823.28 | 8139.28 | 12519.95 | 11964.77 | 555.18 |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用房为红十字会医院闲置资产,是2019年我局成立时政府指定。本单位共有公务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1987年以前下放三属和伤残、复退军人抚恤金,数量指标:1079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2.元旦春节暨“八一”建军节慰问费,数量指标:35016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数量指标:1811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4.军队移交人员安置费,数量指标:68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伤残抚恤(下岗和提前退休残疾军人取消群体性低保后的解困补助),数量指标:167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6.提前退休残疾军人解困补助,数量指标:68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7.下岗残疾军人生活费,数量指标:161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8.现役军人奖励金,数量指标:363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9.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数量指标:45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数量指标:444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1.优抚对象特殊困难补助,数量指标:1050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2.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数量指标:4496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3.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补助,数量指标:12545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4.烈士祭扫保障经费,数量指标:417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5.援越抗美在企退休士兵解困补助,数量指标:99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6.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数量指标:2243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7.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费,数量指标:55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1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数量指标:331人,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发放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绩效情况
1.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立。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持续做好优抚褒扬工作。一是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到驻桃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严格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共有14157人。三是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共为474户义务兵家庭;四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496.5万元。五是2021年为退役士兵、三属、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士官、军队转业干部等对象悬挂“光荣之家”牌;完成全市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3.大力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转业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人员接收安置的相关工作。截止12月底接收2021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35人、其中政府安排工作对象4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8名。二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县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 47人,会按照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及选岗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发动,2021年度完成了对18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知晓率、培训率、就业率均达99%以上,较好的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任务。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扶。
4.落实好军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桃源县军休所现有军休人员68人(其中军休干部36名、军休士官18名、无军籍职工10名,落实政策干部4名),退休遗属13名。桃源县军休所以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为工作核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为重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5.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一是以加强硬件建设为出发点,提升园区新形象。二是在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助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加大诉求摸排力度。三是确保稳控到位。四是有效解决遗留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抚恤补助标准与退役军人暨其他优抚对象的期望值有差距,因地域补助标准不同而引发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
2.因部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实际情况与当事人档案记录不完整,导致政策边缘人员诉求凸显。
3.优抚对象救助资金存在较大逆差,对优抚对象家庭救助存在资金缺口。春节、八一两个重大节日的走记慰问资金,帮扶解困资金预算不足,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无预算。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减少信访问题。
2.完善退役军人档案记录。
3.对优抚对象救助资金按对象家庭情况评定,打实打足年初预算。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1年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分,自评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支出一张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