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巡察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1-13 09:50 【字体:

2021年度巡察办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2017年4月设立县委巡察办(桃编发【2017】4号文件),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最初核定编制8人。2017年县委巡察办的财务收支暂列入县纪委,2018年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我办现有编制8人,在编人数7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借调人员0人

2017年11月(桃编发【2017】40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组4个,正科级,每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编人数15人。县委巡察组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均列在巡察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事宜;

3、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好巡察组服务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遴选、培训巡察组组成人员,建立相关人才库;

5、根据市委巡察办安排,督促检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6、办理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决算总支出4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8.2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1.52万元;项目支出100.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7万元

(二)部门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1、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收入43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63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8.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27万元,包括县委巡察工作经费100.27万元。

2021年决算总收入441.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5.63万元,上年结转6.18万元。

2021年决算总支出4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8.2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1.52万元;项目支出100.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7万元。

2、预算、决算差异原因

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了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

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了1.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资金结余1.8万。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46万元。主要是今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办及各区县巡察办来我县巡察和考察,乡镇公务接待事务增多。(我办目前所用车辆为划拨使用,并非自有固定资产,车辆产生费用列为其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未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形成震慑不动摇,为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打下基础。

(二)2021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及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完成39个县直单位巡察和17个乡镇巡察,一个单位配备3-4名巡察人员,参与巡察工作人员共34人。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共1557个,完成整改1542

2.质量指标。十二届县委巡察整改率达到99.04%移交党员干部违纪线索308条,立案查处95人(其中科级干部54人),2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处理228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30条,推动整章建制,促进改革与发展,强化成果运用。

3.实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上级巡察机构认可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巡察办纳入纪委绩效评价一并考核。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1,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巡察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政治巡察,开展了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督导,加强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巡察工作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去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巡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今年3月,对我县巡察工作馈了3大方面7个问题。县委巡察办高度重视,根据问题清单逐一加强整改现已完善《组办会商制度》《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工作规则》《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巡察整改工作办法》《巡察成果运用工作办法》等6项制度,通过三项会商研判巡察工作制度,从会商和听取汇报时间、研判线索尺度、书记点评重点等内容和程序方面予以制度固化,防止走过场、研判不及时、工作滞后。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做到每轮巡察轮次清晰,推进有序。编印了《省委巡视制度及模板选编》、《巡视指导督导工作培训通稿》、《全国市县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及省巡察干部培训典型发言材料汇编》、《巡视巡察参考(2021)》等业务教材分批次安排人员采用以干代训方式,参加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提高业务水平

2.强化上届巡察问题整改。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县委巡察办为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上级关于抓严抓实巡察整改、提高问题整改率的相关要求,于20216—8月,对还未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党组织进行了一轮强力督导针对整改工作的具体情况,组办分为4个督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下单位开展督查工作十二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共1557个,完成整改1542个,整改率达到99.04%全县被巡党组织172个,161个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督导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次督导推动了巡察监督与治理的有机贯通,把整改融合到单位日常工作,促进组办融合。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届巡察移交党员干部违纪线索308条,立案查处95人(其中科级干部54人),2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处理228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30条,推动整章建制,促进改革与发展,强化成果运用。

3.开展本届县委首轮巡察按照县委统一部署9月上旬组织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本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集中对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重点围绕“三个聚焦”、“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确保本轮巡察取得实效,我办积极谋划,强化队伍建设。在县巡察工作人才库中抽调党建类、财务类、综合类人员共22名参与巡察,并对全体巡察干部(包括抽调人员)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巡察业务培训。培训课程既有巡视巡察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又有实际业务操作的专门传授。特邀请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丁俊晖和县财政局专家进行授课。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巡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全县巡察干部的高质量发展。

4.配合市委专项交叉巡察9月上旬,我办收到上级关于启动省、市、县三级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的相关文件,我办迅速召开会议,落实文件精神,组织实施保障。为配合市委交叉巡察工作的开展,我办落实以下几项任务:一是迅速组建巡察组,考虑到涉粮问题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我县从纪检、公安、审计、粮食等多个系统抽调7名相关专业人员组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参与市委交叉巡察,巡察办副主任任巡察组组长。二是提供备查资料,提供十二届县委对发改局、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巡察报告。三是做好后勤保障事宜。巡察办作为联络组成员,统筹协调了本次巡察工作人员的住宿、用餐、用车、办公用品、医疗保障等服务,得到了来我县巡察人员的肯定。此次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重大部署,是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上下联动的重要契机,有效推动了我县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4.贯彻党史学习。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巡察办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3-6月参加了纪委机关委员会开展的“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次专题集中学习。并在每次专题学习后,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了指定书籍中的重点书目和重点篇目,撰写心得体会。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在文甲起义纪念碑、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馆、常德市博物馆、赵必振纪念馆等地方开展参观学习。7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全县“百人说百年”党史故事讲述活动并参与视频录制。选派4名工作队员到龙潭镇、理公港镇和观音寺镇等三个乡镇四个村开展乡村振兴驻点工作,为驻村同志做好驻村补助、体检、保险等后勤保障,组织帮联干部下到点村对监测户开展走访调研。开展为民办实事,积极争取巡察办院落获得桃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加强信息宣传力度不减。每轮巡察期间,联系县级媒体对巡察各环节进行跟踪报道,召开巡察动员会、发布巡察公告、公示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上级媒体信息报道,扩大巡察影响。截止今日,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共计1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省级媒体发表3篇,市级媒体发表8篇。

总的看,2021年巡察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与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巡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巡察方式过于单一,巡察内容不够深入彻底,发现问题不够精准;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巡察干部岗位历练不够,视野不够开阔,办组融合交流力度不够;三是“熟人社会”还将长期存在,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更加有效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巡察专项工作报账制度要出台相关规定统一标准

2公务卡消费观念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无公务卡,有公务卡的无刷卡意识。

3、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乡镇巡察期间,住宿费可以适当节约,两人住一间,或者住经济型酒店等。

八、有关建议

1统一巡察相关费用支出标准,制定巡察工作后勤保障制度,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进行统一规定,对超标部分不允许报销。

2、因为特殊原因有些乡镇无POS机,需要填写说明,无公务卡的干部要及时办理公务卡。

3适当增加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为应对上级巡视提级交叉巡察等临时工作,有时会有经费不足的情况,希望巡察组干部能够加强节约意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巡察办.附件1-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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