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编制14人,年初在编人员11人(当年9月调出1人、9月退休1人),年末在编人员9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总支出234.0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6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2万元。
2、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74.1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1万元,下降6.8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74.15万元,比上年减少20.21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34.08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收入实际完成 234.08万元,比上年增加64.93万元,增加38.3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于2022年度拨付到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34.08万元,比上年增加64.93万元,增加38.39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于2022年度拨付到位。2022年,本部门支出234.08万元,比上年减少22.68万元,增加38.39% ;变化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于2022年度拨付到位。其中:基本支出完成 234.08万元,比上年增加64.93万元,增加38.39%,变化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于2022年度拨付到位。人员经费完成 162.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88万元,增加0.75%,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年终待遇在2022年度未支付;公用经费完成65.96万元,比上年增加35.99万元,增加120.09%,变化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单位奖励经费未到位,导致公用经费在2022年度完成支付。
(3)“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6万元,减少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
(2)依法依规管理好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办理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异动工作;
(3)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安全完整;
(4)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
(1)要继续依法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应保尽保,加强部门联动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业等高风险行业及农民工参保,确保应征尽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
加强对参保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时足额缴纳。
(2)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继续把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
加强征管,稳步扩面,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和基金征收任务。做好高危行业、建筑业等单位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100%。
(3)不断完善每月报账制度,加强对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等高风险业务的审核,严格实行双岗双审和关键岗位不相容原则,对关键岗位采取年限轮换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保障基金支出符合规范要求,力争每月20日前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总支出234.0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6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0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234.08万元,本年支出 234.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97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支出2872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8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81万元,工伤认定调查费支出17万元。
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总支出为3114万元,其中待遇支出3080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为6万元,工伤预防费支出为19万元,工伤认定调查费支出9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力争逐步达到全覆盖。依法依规管理好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办理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异动工作。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安全完整。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省市各级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阶段性政策减免2185.9万元,导致到2022年末还有3人未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等一系列待遇,约300万元,应付未付伤残人数78人,约468万元。应付未付待遇合计金额约768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遗留问题处理上不够及时,导致业务进展缓慢。今后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2.事故调查能力有限,办案人员非科班专业人员,调查人手、调查手段均有限,有时造成案件办理尴尬被动局面,甚至还要行政复议。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年初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及时用款,足额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切实履行经办机构工作职责,充实经办队伍。综合考虑单位收支规模、服务对象数量等因素,根据单位经办岗位设置需求及一事双岗双审要求,保障单位经办机构必须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化解人岗事矛盾。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落实“七个严禁”人员分批轮岗。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将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好绩效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2022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2分。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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