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
2023年度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疾控中心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446634892N,单位负责人:张斌。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性病艾滋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卫生监测科、质量管理科、结核病防控科、学卫慢病科、职业病防治科、检验科、传染病防控科、后勤科等13个股室,下辖0个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82人,其中局本级72人,二级机构0人。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72人。另有离退休人员47人,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实施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
2、负责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等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预警、应急处置与评估;
3、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5、开展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
6、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71.96万元,负债总额2454.98万元,净资产总额3416.98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5992.34万元,年内调减预算705.7万元,决算收入528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3527.69万元、其他收入98.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5286.64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59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06万元,项目支出5079.28万元。部门决算支出528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67万元,项目支出4187.9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立足以人为本、创先争优,坚持服务质量至上、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严格管理、激励先进,合理分配、兼顾公平,充分调动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测检验能力,及时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不发生预防接种事故。
2.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宣传教育活动次数12次;医疗督导次数100次以上;接种人数25万人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监测次数4次;二次及分散供水全年监测次数2次;艾滋病检测比例20%以上;霍乱外环境样本量120份;霍乱内环境样本量900份;“三热”筛查量500例以上;手足口病原学监测量5例/月;重点传染性疾病监测人数10万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单位事务正常运转率100%;党建考核达标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100%;应急处置到位率100%;群众知晓率不低于90%;培训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保障公共健康水平;普及卫生知识;安全饮水率100%;计划免疫率不低于90%;疫情控制率0扩散;提升疾病防治、免疫及监测水平。
(6)满意度。社会公共满意度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22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0.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430.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660.24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166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28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16.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追加调整367.62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684.4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684.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年初 预算 | 上年 结转 | 本年 调整 | 可执行 指标 | 决算 金额 | 结转 结余 |
1 | 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 190.78 | -125.97 | 64.81 | 64.81 | 0 | |
2 |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 13 | 475.28 | 488.28 | 488.28 | 0 | |
3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 19.4 | 19.4 | 19.4 | 0 | ||
4 | 其他公共卫生项目 | 113 | -1.1 | 111.9 | 111.9 | 0 | |
5 | |||||||
6 | |||||||
合 计 | 316.78 | 367.62 | 684.4 | 684.4 | 0 |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宣传教育活动15次;医疗督导次数100次以上;接种人数23.71万人次;农村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监测4次;二次及分散供水全年监测2次;艾滋病检测比例达20%以上;完成霍乱外环境样本量90份;完成霍乱内环境样本量784份;全年“三热”筛查564例;手足口病原学监测全年完成647例;重点传染性疾病监测10万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单位事务正常运转率、党建考核达标率、工作质量达标率、应急处置到位率、培训合格率均为100%;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绩效情况
1.加大急性传染病防治力度
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全县传染病的管理力度,由于防控措施到位,全年我县未发生大的传染病疫情,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0种9791例,死亡病例19例,死亡病种为艾滋病(16例)、肺结核(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新冠病毒感染(1899例)、肺结核(685例)、梅毒(582例),总计报告3166例,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79.85%。丙类传染病共报告7种582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流行性感冒(5071例)、手足口病(647例)、其他感染性腹泻(92例),共计报告5801例,占丙类传染病总数99.73%。
2.重点传染病防控
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要求针对霍乱、手足口病、狂犬病、登革热、布病等重点传染病开展了监测。
(1)霍乱:按要求于2023年5-10月份开展外环境及食品监测,共采集水体样30份,水产品及食品样60份(其中甲鱼样30份),实验室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全县共开放腹泻门诊36个,5-9月份共对784例腹泻病例进行检索,无阳性报告。
(2)手足口病:全县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647例,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及送检28人(其中阳性检测9人),无手足口病聚集性、无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及暴发疫情。
(3)狂犬病:2023年全县按《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共处置狂犬病暴露人员8359人,无狂犬病例报告。
(4)登革热: 开展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共调查居民600户,调查发现积水容器449个,其中阳性容器数21个。2023年,我县共发现并报告输入性登革热病例2例。通过落实病例隔离和病媒生物杀灭等控制措施,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输入性疫情本土零传播。
(5)布病:为掌握桃源县布病疫情动态、流行规律,掌握重点人群感染状况,全年共筛查重点职业人群220人次,3人检测为阳性,无暴发疫情。
2.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我县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过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共处置预警信息183条,排除118起、处置65起疑似事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25起(流感聚集性疫情15起、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7起、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2起、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1起)。
3.食源性疾病监测
全年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报告并审核食源性疾病病例2114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共采集147份病例粪便标本(全年任务数120例),县疾控中心对标本进行检测(沙门氏菌阳性9例、诺如病毒阳性63例)。开展野生蘑菇中毒调查16起,调查25人。
4.结核病防控工作
2023年登记肺结核患者584人,其中活动性肺结核患者549人,病原学阳性数为324人,阳性率59.02%。新病原学阳性耐药筛查应筛查数277人,药敏检查数为257人,阳性耐药筛查率92.78%。非结防机构转诊肺结核/疑似肺结核病人831人,转诊和追踪等到位79人,总体到位率95.43%。
5.疟疾防治工作
2023年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开放发热门诊,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镜检工作,全年共上报“三热”筛查病例564例,筛查发现疟疾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性病例。
(二)认真完成免疫规划任务
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全县累计接种免疫规划疫苗73192剂次,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累计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160979剂次。全年累计接种新冠疫苗2908剂次。
落实麻疹和其他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出疹性疾病病例监测18例,均排除麻疹,无其他疫苗相关性疾病发生。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全县共报告AEFI病例61例,其中新冠疫苗发生的AEFI为1例,均已按照相关规范处置。
(三)切实做好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2023年全县存活HIV/AIDS病例765例(其中AIDS 363例,占比47.45%)。新发现的HIV/AIDS病例69例(其中AIDS 31例,占比44.93%),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2.66%。全县疾病监测系统报告梅毒400例,与去年(352例)相比上升13.64%。全县疾病监测系统报告丙肝确诊病例63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0%。
(四)稳步推进疾控其他业务工作
地方病监测工作方面:5月份全县共抽取5个乡镇200名儿童100名孕妇进行了碘盐监测工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五)继续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工作
按照检测计划,今年我县注重加强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学校教学环境监测。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县城自来水厂每季度采集一次水样、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每季度采集一次水样,全年共计采集水样1033份,合格样品数980份,样品合格率94.87%。全年共采集食品样品60份,公共场所样品458份,对全县52家医疗机构采集样品总数198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层疾控由于人员待遇较差,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传染病专业的医务人员队伍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还有部分基层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传染病防控工作质量下降。
2.基层疾控中心由于受到职能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项目工作开展不如预期。疾控中心属于单纯服务和技术指导机构,无监督执法权利,因此在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时存在一定的掣肘,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考核。部分疾病防控工作推进缓慢,工作开展困难,致使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质量不高。
3.项目实施的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省级财政、卫健与市县级财政、卫健部门、项目单位之间缺少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专项资金信息不对称,财政、卫健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不能同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导致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很难做到精准、高效。
八、有关建议
1、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广纳专业人才,加大对公共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的投入与重视。
2、联防联控,多部门协同,加强对传染病防控等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项目管理。财政、卫健部门加强分工协作,明确监管重点,在保证资金、方案进度同步的基础上,强化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5分,自评结果将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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