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乡镇预算公开表格与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乡镇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乡镇预算公开附件
第一部分:
一、单位职能职责
乡镇机关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城市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文化综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既包括政府本级预算,下设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安监办、林业站、水利站、农经站、建设站,财政所,还包括下属的八个村(居)民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预算管理。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财政经费拨款安排的支出,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962.95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962.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7.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万元,专项拨款117.52万元,其他收入426万元,上年结转12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96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2.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1.04万元,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增加102.35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14.55万元,是指镇政府2019年度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剪市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04万元,上升11.6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镇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剪市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2.95万元。
6、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及相关政策办法公开情况。
因我镇非贫困乡镇,无贫困村,所以没有安排及公开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没有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政策及方法。
7、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无举借债务计划。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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