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九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九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乡镇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乡镇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乡镇预算公开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对外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基本情况
九溪镇共有13个村委会,居民7368户,其中农业户数6261户,辖区内人口数22673人,其中农业人口21391人,耕地面积33888亩。2020年纳入本级预算的单位分为镇政府机关、8个站所和13个村居。其中站所包括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所、综合文化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民政和劳动保障站所。村居包括九溪社区居委会、凉桥村、兴龙村、围坪村、青华村、土金村、板桥村、官坪村、白岩村、孙家河村、正气村、笔架村和六一阁村。
人员情况:2020年初九溪镇政府共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政府机关16人,站所34人,其中财政所6人,计生所5人,建设站2人,农业站6人,文化站3人,安监站1人,林业站3人,水利站4人,劳保站4人。村干部65人(包括每个村一名党建联络员和单独的辅警),九溪社区、围坪村有干部4人;兴龙、官坪6人;其他村均为5人。
3、机构设置
九溪镇人民政府机构数为9个。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纳入本级预算的单位分为镇政府机关、8个站所和13个村居。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来源安排情况
2019年共计安排收入1368.26万元,其中:
1、县财政拨入经费889.91万元,包括年初预算政府机关经费244.37万元,站所经费288.09万元,村级转移支付264.45万元;拨入专项93万元,包括政府专项拨款28万元,计生所社会抚养费返还3万元,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等专项拨款62万元。
2、乡级政府拨款59万元。主要是拨国土所街道卫生人员工资等15万元,拨付卫计所计划生育事业费5万元,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文化站文化工作经费3万元,水利站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万元,村级人平2万元的环境卫生整治经费26万元,社区禁毒禁赌等专项工作经费等5万元。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304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⑴、政府向上争取资金82万元
⑵、卫计所收卫计局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经费4万元。
⑶、文化站收公共文化拨款及免开经费4万元。
⑷、农业站收土地确权、畜禽污染防治等工作经费9万元
⑸、水利站收县拨防洪抗旱经费5万元。
⑹、林业站收县拨生态林管护资金7万元。
⑺、国土所收小城镇建设资金8万元。
⑻、安监站收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
⑼、民政劳保站收公益性岗位补贴等9元、民政局专项拨款105万元。
⑽、村级向上争取资金69万元。
4、其他收入86.7万元。一是预算县财政年底拨付政府及站所人员绩效奖7000元,综治奖1500元,共计35.8万元;二是村级发包收入6.3万元,捐赠收入3.1万元,向上争取各项资金41.5万元。
5、上年结转28.65万元,其中政府机关结余10万元,村级结余18.65万元。
(二)2019年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共计安排支出1368.2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支出872.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65.1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32.8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86.2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28万元,转移性支出4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万元。
其中专项支出167.8万元。包括:
、政府机关27万元,其中人大和政协活动经费各2万元,纪委工作经费5万元,党建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扶贫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征兵及维稳工作经费2万元,妇联工作经费2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老干经费2万元,普法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站所140.8万元,主要是民政所优抚低保等生活补助和救济支出105万元,国土所街道保洁人员工资等18.5万元,计生所计困难对象医疗救济费4.3万元,文化站开展文化活动演员生活补助3万元等。
⑶、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8万元,为政府机关安排的卫计所计划生育经费5万元;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集镇街道卫生管理费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15万元;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文化站安排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经费3万元(其中老年人专项体育工作经费1万元);水利站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万元。
转移性支出45万元,为政府机关安排村均2万元的环境卫生整经费26万元,社区禁毒等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村级经济工作奖励及村干部年度绩效等14万元。
⑸、债务利息支出5万元。
⑹、其他建设支出10万元,主要是政府老办公楼维修。
3、村级支出496万元,一是人员支出239.41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村党支部书记3000元/月、村主任2700元/月和其他村干部2400元/月的标准预算到人,村级党建联络员和辅警按2400元/月预算,绩效考核按1000-3000元/人.年预算,离任村干部按1800元/人.年预算,福利费3万元主要是预算的村干部医保180元/人.年和体检费320元/人.年。二是公用支出75.49万元,其中办公费39.5万元,按不低于3万元/年·村(社区)预算,内含远教站点维护费3000元/年·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建设经费1.3万元/年·建制村、妇联经费0.5万元/年·村(社区)。三是专项支出180.65万元,包括环境整治经费26.65万元,村级服务群众经费36.35万元,社区惠民资金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114.6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948.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9.5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用品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九溪镇政府共有车辆2台,其中:消防洒水车 1台,其他车辆1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九溪镇政府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4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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