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5 10: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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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乡镇预算编制说明

一、乡镇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三、乡镇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2021乡镇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非税收入计划表

11、支出预算汇总表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4、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16、项目支出明细表(A)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

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

19、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20、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21、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22、上级补助收入(公共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

23、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

24、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25、政府采购预算表

26、单位人员情况表

第一部分 乡镇预算说明

一、乡镇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做好乡镇居民群众工作,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抓好招商引资,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陬市镇人民政府机构数为7个,包括陬市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乡镇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陬市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乡镇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乡镇收入年初预算数7541.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94.8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60.89万元,其他收入199.52万元,上年结转535.9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2.3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及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本乡镇年初支出预算数754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2.86万元,农林水支出2515.5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5.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及项目建设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乡镇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29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60万元,占比5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7万元,占比1.37%,城乡社区支出440.14万元,占比10.25%,农业支出1530.34万元,占比35.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乡镇基本支出预算数2012.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1.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1.0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乡镇项目支出预算数2282.5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47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50万元,转移性支出15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9.7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乡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乡镇机关运行经费2250.62万元,比上年预算1296.77 万元增加953.85万元,增长73.6%,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乡镇“三公”经费预算数28.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28.39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完善了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乡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82.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3.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143.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乡镇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120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中对财政绩效管理的新要求,我镇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基本按预算的目标完成,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现将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全过程监控,以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2、下一步打算:2021年,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八、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桃源县陬市镇下街社区

联系电话:0736-6641212

第二部分:2021年乡镇预算表

2021年陬市镇预算编制报表-修正.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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