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沙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1 10:59 【字体:

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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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沙坪镇人民政府2021年乡镇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乡镇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乡镇预算公开附件 

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表

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明细表(A)

11、2021年项目支出明细表(B)

12、2021年项目支出明细表(C)

1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6、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2021年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18、2021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9、2021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20、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公共性财政补助支出预算表

21、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表

22、三公经费预算表

23、2021年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24、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25、2021年单位人员情况表

 

一、部门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 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沙坪镇地处桃源县城西南,2016年年初与原芦花潭乡合并,现全镇共辖13个村,3个居委会,行使行政职能,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一级会计单位。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1台。

(三)机构设置

本镇独立编制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为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机构5个,包括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沙坪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沙坪镇政务服务中心、沙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独立核算机构6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为镇政府机关,事业机构5个,为各中心站队。


二、乡镇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乡镇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沙坪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2021年乡镇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38.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04.73万元,包括年初预算政府机关经费397.31万元,站所经费432.37万元,村级运转经费375.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4.66万元,上年结转538.8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74.86万元,增长幅度为6.4%,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538.21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拨款5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58.8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01.3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27.11万元。项目支出共计2950.83万元,其中政府557万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92万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9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18万元,村级项目支出1993.8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乡镇预算收入4538.21万元,乡镇预算支出4538.21万元,乡镇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04.73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9.2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2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1.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01万元,增长21.49%,主要是正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43.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比较稳定。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乡镇尚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七、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常德市桃源县沙坪镇墟场

邮编:415723

联系人:郭惠明

联系电话:0736-6844032


附件:

2021年桃源县预算编制报表(沙坪镇)(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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