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茶庵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茶庵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0: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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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茶庵铺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茶庵铺镇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3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4.0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1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3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45万元,农林水支出1542.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1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3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66万元,占41.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3万元,占4.29%;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占0.52%;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占1.46%;城乡社区支出114.45万元,占3.33%;农林水支出1542.31万元,占44.91%;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占1.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0.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26.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07.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村级运转经费支出747.0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等方面;农业中心运转经费支出28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中心运转等方面;社会中心运转经费支出21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中心运转等方面;退役站运转经费支出3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站运转等方面;政务中心运转经费支出58.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中心运转等方面;执法大队运转经费支出64.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大队运转等方面; 道路建设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等方面;农林水事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农林水事业发展等方面;社会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社会管理事务发展等方面;桃源县木旺溪电站抽水蓄能项目协调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木旺溪电站抽水蓄能项目等方面;桃源县浔阳公租房配套便民设施建设项目370万元,主要用于桃源县浔阳公租房配套便民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文化体育建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建设支出等方面;乡村环境整治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环境整治经费等方面;小城镇建设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经费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49.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3.07万元,上升47.89%,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运行经费上升。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9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7.9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性会议;培训费预算0.94万元,用于工作技能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7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51万元,项目支出2407.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茶庵铺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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