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乡镇机关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城市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文化综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既包括乡镇机关本级预算,下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包括下属的十七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乡镇机关本级预算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包括下属的十七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37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37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2.93万元,农林水支出1173.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多,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7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17万元,占24.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3万元,占10.34 %;卫生健康支出18.42万元,占0.77%;城乡社区支出242.93万元,占10.22 %;农林水支出1173.22万元,占49.36 %;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占2.1 %;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占1.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1.2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51.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2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村居运转经费支出562.06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等方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支出200.8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站所、村居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3.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6.73万元,下降88.95%,主要原因是拨款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站所、村居等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25次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等;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开展20场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农业技术等;拟举办八一慰问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2.7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7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23万元,项目支出1726.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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