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浔阳街道办事处2023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党工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街道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工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街道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下设财政所以及政务中心、社会事务(7)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包括下属的十个行政村和八个社区居委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 7842.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42.7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603.51 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征拆等专项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 7842.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73.7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3.0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1.0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364.00 万元,农林水支出 3310.0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51.00万元,其他支出 300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603.51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专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842.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73.70 万元,占 25.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3.00 万元,占 5.14 %;卫生健康支出41.00 万元,占 0.52 %;城乡社区支出 364.00 万元,占4.64 %;农林水支出 3310.00 万元,占 42.20 %;住房保障支出1451.00万元,占 18.50 %;其他支出 300 万元,占3.8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990.90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851.8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支出 1590.0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居正常运转等方面;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440.0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中心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及公积金等正常发放等方面;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470.0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中心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及公积金等正常发放等方面; 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转经费 支出 120.0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及公积金等正常发放等方面; 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174.80 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及公积金等正常发放等方面; 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运转经费 支出 150.00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人员工资、绩效、保险及公积金等正常发放等方面; 安全生产支出 10.00 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等方面支出; 滨江苑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支出 323.00 万元,主要用于滨江苑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支出; 改厕相关资金 支出 50.00 万元,主要用于改造厕所等方面支出; 街道相关项目 支出 300.00 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特定项目支出; 控违拆违专项资金 支出 80.00 万元,主要用于违规建筑拆除、垃圾清理等方面;粮食生产支出 50.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非粮化治理等方面; 林业项目 支出 60.00 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救治、退耕还林等方面; 民政资金 支出 100.00 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慰问、敬老院经费等方面;农业资金支出 200.00 万元,主要用于非农化等农业相关项目支出;人居环境支出 40.00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宣传、维护等方面; 市容整治经费支出 20.00 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市貌整治、车位划线、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宣传等方面;水利项目支出 150.00 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维修等方面;桃源县康泰花园等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60.00 万元,主要用于康泰花园等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退役军人相关资金支出 100.00 万元,主要用于优抚、解困、慰问等方面;乡村振兴资金支出 300.00 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衔接、产业帮扶等方面;小街小巷保洁支出 64.0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小街小巷项目工程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70.92 万元,上升 58.96 %,主要原因是解决疫情后续问题及防洪抗旱等恶劣环境所需资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8.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和去年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50.00 万元,拟召开 70 次会议,人数 50-200 人,内容为街道重点工作调度、乡村振兴、改厕、农业相关业务等;培训费预算 8.00 万元,拟开展 30 次培训,人数 25-70 人,内容为 医保培训、财务业务培训等 ;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7842.7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90.90 万元,项目支出 5851.8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市直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