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28 1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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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青林乡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青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事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以及莫南村、青林村、金堰村、采菱村、三岗村、督粮冲村、白洋河村、姜岩村、龙潭桥村、浯溪河村、九龙山村、老官坪村、明月山村。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青林回维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青林回维乡政府机关本级以及站所财政所、生态事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莫南村、青林村、金堰村、采菱村、三岗村、督粮冲村、白洋河村、姜岩村、龙潭桥村、浯溪河村、九龙山村、老官坪村、明月山村村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68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9.17万元,增长24%,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68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2.46万元,占71.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32.43万元,占28.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8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17万元,占65.47%;项目支出1617.72万元,占3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52.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2.2万元,减少9.8%,主要是因为收入相关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2.2万元,减少9.8%,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2.81万元,占23.05%;国防(类)支出5万元,占0.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22万元,占0.16%;其他文化旅游事业支出0.46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13万元,占11.67%;卫生健康支出75.31万元,占2.24%;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0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240.78万元,占7.2%;农林水类支出1634.76万元,占48.8%;交通运输类支出34.53万元,占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5万元,占0.15%;自然资源类管理支出54.29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9.86万元,占0.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4万元,占0.13%;灾害防治支出51.4万元,占1.5%;其他支出5万元,占0.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6.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5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41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8万元,减少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出国人员为0,无该类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98万元,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车购置,无此类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2万元,占7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3个、来宾398人,主要是各级部门调研指导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油费以及车辆保养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被细化。

2、其他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被细化。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被细化。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18.33 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93万元,用于召开乡镇各级工作调度会议、慰问表彰会议、生产安全会议等,人数58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附件4: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政府2023决算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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