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政工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牌子)
电话:6630103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机关考勤等工作;负责 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加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电话:6630013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 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医 疗补助管理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组织实施 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按照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 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并系统维护;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 济性评价。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院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釆购交易活动。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三、基金监督管理股(加挂法规股牌子)
电话:6630603
负责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地方性政策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维护稳定;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大数据中心
电话:6630133
承担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数据和基金运行的监测分析工作,落实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和基金核查专项行动,受理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并协助查处有关案件;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含经办信息系统和国家信息系统桃源终端)的维护、管理与安全防护工作,整合利用医疗保障大数据资源,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综合统计事务性工作,指导县属特定区域和各医疗机构填报有关数据,对全县统计数据进行初审把关和汇总上报;承担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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