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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0:15 【字体:

一、办公室(法制股与其合署办公)

主  任:燕良波

联系方式:0736-6623446   13974220903

法制股长:杨  皓

联系方式:15367791123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重点民生实事和重大事项的督办协调;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接待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建档案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报送、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并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环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县长热线和网上诉求,做好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提供信访信息;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

股  长:江海源

联系方式:15080623521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思想宣传、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联合工会和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妇女儿童、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部门主管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三、财务审计股

股  长:袁华平

联系方式:13575229260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工程资金、单位工资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行政性规费征缴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支出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并做好经费和物资保障。

四、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  任:郭大飞

联系方式:15115610619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及行政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

股  长:向运勇

联系方式:13973666909

负责拟定全县建筑业管理文件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行业各类企业资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及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设计审核;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委托行政许可办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实施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和管理;负责管理建筑业企业各类人员培训,换发证和继续教育工作、农民工学校创建和培训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负责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六、城乡建设管理股

股  长:余  波

联系方式:13907363622

统筹协调县本级城建项目建设;拟订本县城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市政工程年度建设与维修计划;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行业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应急防汛、防涝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指导协调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督查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度;参与工程预决算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负责城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指导全县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地下管网、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住建系统承担的水系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承担的城市“双修”工作;承担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住建局担任建设业主的城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县本级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燃气热力和县城区桥梁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股  长:何  勇

联系方式:13787887217

牵头组织调度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部署年度、季度关键节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审核发放、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参与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参与施工图审查的监督和指导;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织或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指导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本系统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八、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

股  长:李  刚

联系方式:13873610104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消防工程抽查检验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合署办公)

股  长:姚成刚

联系方式:13875019989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统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和国有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整体规划,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与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分配;争取上级补助和奖励资金,监督管理县城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分配与使用。负责拟订全县房地产综合开发、住宅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做好预售、现售商品房询价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市场秩序的规范管理;承担商品房屋预(销)售和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预售合同备案等预(销)售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咨询、 经纪、评估、测绘等中介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房地产市场管理和发展研究;负责处理县城区房改房遗留问题。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规划、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承担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物业建设单位不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许可;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承担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师和项目经理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工作;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十、村镇建设管理股

股  长:龙小梅

联系方式:15211242251

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行业统计、村庄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的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资金的统筹与管理;指导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相关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施工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工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监测;指导小城镇、重点镇、示范镇、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品牌村镇创建和建设;指导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组织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的编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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