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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水稻生产万亩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的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08:59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2〕8号)、《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植保〔2023〕16号)和《桃源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围绕虫口基数大的4个县级万亩水稻生产示范片,选择4个省级授权、服务优良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防控)专项。

2.项目经费:32万元,用于陬市、枫树、浔阳、剪市4个乡镇(街道)的4个县级万亩水稻生产示范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每个示范片补贴8万元整。

3.项目需求:遴选4家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承担4个水稻生产万亩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1个组织承担1个万亩示范片。

4.任务要求:统防统治覆盖率100%,病虫害总体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单个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1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100%回收,群众满意度85%以上。

5.项目实施完成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二、承担项目组织条件

承担项目实施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和“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授权书》,且授权区域在桃源县行政区划内的组织。

2.依法依规经营,未出现坑农害农群众投诉事件,且近3年内未受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依法纳税,无不良信誉记录。

3.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等;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

4.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三、补贴方式

采用先作业服务后补贴的方式。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自愿申报,并对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均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

1.桃源县2023年中央救灾资金专项(2024年万亩粮食生产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专防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表截图。

3.本项目实施方案与资金使用方案。

4.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包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农药、械管理等)、人员管理(技术人员、机防人员等)、档案管理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等制度。

5.服务能力相关资料,包含作业机械、机防手、专技人员、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等佐证材料。

6.2023年度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情况佐证材料。

7.其它资料。包含所获得的荣誉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6日17:30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报送至县植保植检站办公室(地址:桃源县农业农村局院内大门进入右边4楼,联系人:杜立波,电话:13487909994),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五、操作程序

(一)资料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筛选出4家评分较高的组织,并经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二)核定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确定的组织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完成项目任务后,及时申请资金补助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镇(街道)不同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验收结果,出具《桃源县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凭《桃源县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助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向县农业农村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

     桃源县2023年中央救灾资金专项(2024年万亩水稻生产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申报表.docx

     桃源县2024年水稻生产万亩示范片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遴选评分细则.docx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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