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舆情应对工作;负责行政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措施办法;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装备财务保障股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四)法制办
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全县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提供法律意见;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参与县本级政府重大合同的订立工作;协调处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局法制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局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六)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八)社区矫正工作局(副科级)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九)行政复议股
负责和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工作。
(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督察与调研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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